昆明警方热点回应—对传谣“儿童劫”者处理情况通报
发布时间:2021-06-02 18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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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网络上出现一则耸人听闻的“信息”,“有人骗走孩子、挖取器官......”。此情况很快引起了警方的关注,经查是谣言。目前,造谣传谣者已被行政拘留。
案件回顾:近日,有网民向警方举报,某微信群中疑似传播不实言论:“昆明寻甸放学时段有骗子通过开车问路,并以请学生带路为由骗学生上车实施不法侵害。”
昆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,网安支队开展工作后指令寻甸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立即进行核查。
经查,张某在微信群发现相关信息源,主观认为信息中有“新街”“板桥”等寻甸县地名,在未经甄别、核实的情况下,其在虚假信息前加上“昆明寻甸”字样,并扩散至多个微信群,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转发。
张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,于5月31日被寻甸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8日,并处罚款500元。
昆明警方提示:
造谣、传谣涉嫌违法犯罪。大家应自觉抵制网络谣言,做到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对未经核实的信息,不盲目转发。